侵权投诉指引

 

智农通平台(包括不限于智农通网,网址:www. znt.com.cn;及手机移动端“智农通”app及微信小程序),是一家以“用数智改变农信业” 为使命,专注于农业互联网生态圈建设的网络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农业智慧化转型升级,实现对农业全链条的平台服务。鉴于第三方在智农通平台发布信息数量庞大,对于其中可能涉嫌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智农通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如果您作为权利人认为智农通平台上的信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依据本指引通知我们,我们将依法处理。

一、 投诉流程

1、投诉通知

权利人认为智农通平台上的某些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智农通平台发出书面投诉通知。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投诉通知须包含以下内容:

1.1 权利人主体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1)权利人投诉:

1个人投诉: 权利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中国公民)或护照(外国公民)的照片或扫描件、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2企业或其他组织投诉: 权利人的名称、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诉通知(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相关授权证明等证明权利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2)代他人投诉:

权利人如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除上述(1)(2)中要求的投诉人和权利人双方的主体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权利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司授权书、介绍信等证明代理人职务身份及公司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投诉事务)等证明代理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2 投诉内容

(1)被投诉内容的完整标题/名称和网络地址、截图信息、侵权内容链接、所在位置描述等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2)被投诉内容侵犯的权利类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商标权、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

(3)填写投诉理由及投诉具体请求。

1.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1)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应包括:

1 权利人拥有权利的权属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有权机构颁发的版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等能证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有效权属证明。

权利人名称必须与拟提交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或证明文件上显示的权利人名称一致,权利人名称应当与上传的权利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名称一致。

投诉人提交权属证明材料是投诉的前提条件,即首先必须证明拥有知识产权等权利,而后才能开展投诉维权活动。

2被投诉内容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构成侵权的理由与说明以及被投诉内容构成对权利人版权、商标权等权利侵权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如被投诉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等情形,则投诉人无权进行投诉。

(2)具体侵权类型所必需的相关材料:

1商标权侵权投诉

  1. 权利人提供被侵权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许可合同及其备案证明等,且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投诉人必须证明其具有在先商标权利。
  2. 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涉嫌侵犯权利人的具体哪个商标的专用权,并陈述构成侵权的事实和详细理由说明。

2著作权侵权投诉

  1. 针对软件、图片、文章、字体等著作权侵权投诉,权利人需提供被侵权著作权的相关权利证书及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行日期证明材料、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认证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以及取得著作权权利的合同等(若权利人为著作权继承人,应当提供与著作权继承有权的证据材料)。
  2. 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或标识涉嫌侵犯权利人的具体哪个项著作权权利,并陈述构成侵权的事实和详细理由说明。

3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侵权投诉

  1. 指明被投诉信息中具体哪些内容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人身权益。
  2. 被投诉内容对权利人人身权益构成侵权的事实和详细理由说明。

1.4 权利人保证

权利人应在通知书中保证:权利人在通知书中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皆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保证承担和赔偿智农通平台因根据权利人通知书对被投诉内容进行处理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2、对合法投诉通知的处理

2.1智农通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权利人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后,会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将权利人的通知书转送给被投诉方,并有权根据权利人提交的初步证据对被投诉内容做删除或断开链接等处理。

2.2 对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投诉通知,智农通平台有权在权利人补正前暂不处理。

2.3若被投诉方依法提交了反通知,智农通平台会将反通知转送权利人。若权利人对反通知持有异议,依据法律规定,智农通平台建议权利人另行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和被投诉方处理相关争议。如果权利人有新的并可充分推翻被投诉方意见的证明材料的,也可向智农通平台提供。

二、注意事项

1、本指引中的第三方,指除智农通平台运营方北京农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之外的所有其他方。

2、本指引中权利人的书面通知书,均应包括通知书本身及相关的主体资格材料、权属证明、侵权证明等材料。

3、权利人应提供经签章或签名的书面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确保权利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智农通平台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阅、审核,届时还请配合提供。

4、若权利人确有合理理由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应提供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权利人签章或签名)。

5、若证明材料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公证、认证或其他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序。

6、 若权利人已经对被投诉人提起行政或司法争议解决程序的,请将通知书和相关受理证明、提交给争议解决机构的证据一并提交智农通平台,这将有利于对投诉的处理。

7、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智农通平台尽可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对于恶意投诉,我们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通知程序

1、投诉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联系智农通平台:

(1)通过本页面底端的侵权投诉邮箱(kefu@nxin.com),向智农通平台进行投诉,将投诉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及前述全部相关的纸质版本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前述指定邮箱。

(2)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前述书面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邮寄至智农通平台指定的以下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16层1601   农信数智 法务部
    邮编:100080

 2、表面审查:智农通平台在收到权利人提交的投诉通知后,将对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表面审查,表面审查程序包括:

(1)受理审查:智农通平台在收到权利人提交投诉通知后,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诉予以受理;对于资质不符、材料不全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智农通平台通知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补充,权利人期满未予补充的,视为撤回投诉。

(2)转送通知:智农通平台受理投诉后,将投诉通知及相关材料转送被投诉人,并通知被投诉人限期提交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及相关材料。

3、投诉的撤回:在智农通平台对权利人通知进行受理审查、转送等过程中,权利人有权撤回投诉。投诉人主动撤回投诉或因逾期未补充材料被视为撤回投诉的,视为自始放弃维权主张。智农通平台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原被投诉的涉嫌侵权情况自始不存在。

4、智农通平台收到投诉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投诉通知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进入处理流程,并在投诉进入处理流程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完毕,并给予反馈意见,通过投诉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和指定邮箱通知投诉人。具体处理时间将会依投诉内容复杂程度、投诉形式的不同而不同。